桥林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
桥林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
1.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签到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中途离岗, 无大事不随便请假。迟到或早退3次按事假半天论
处。
2.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,病假须出具医院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,凡未请假或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,旷工一
次扣除当月奖金和工资。
3.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并按规定参加轮班值岗和节假日的集体活动,不无故请假. 不到者(特殊情况除外)按旷工论处。
4.当班或值班时间,一律不接待亲友,不接私事电话,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。
5.一月公布一次出勤。并将考勤列入奖惩、评比条例中。
6.教师每月请假3天以内扣全勤奖,每天按100元计算,超过3天每天按120元计算。
7.凡在学期初接受园里聘任的教师必须认真坚持工作,不中途辞岗,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,园务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做
出裁定,否则,将扣除一月工资和学期奖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