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林街道中心幼儿园食堂人员岗位责任制度
桥林街道中心幼儿园食堂人员岗位责任制度
1.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合作,爱护并能正确使用食堂内设备、用品,有意损坏物品将严肃处理。
2.食堂所有食品、物品一律禁止外带。
3.严格把好食堂进货验收关,协助行政领导完成验收,并做好记录,如发现短斤缺两、以次充好及时提出。
4.食堂工作人员不准收授送货人员贿赂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
5.为了便于工作,食堂工作人员进出食堂一律不可带中、大包。
6.保证所领食品全部用于集体,发现克扣将严肃处理。
7.所有物品不可外借,禁止非食堂人员品尝(管理人员除外)。
8.幼儿用餐时,食堂工作人员要适当巡视,关心孩子对食品的态度,以便改进。
9.按照幼儿生活制度的要求,负责幼儿餐饮、点心的供给。
10.认真按照带量食谱选择食品的种类和数量,不得随意更改。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,做到每天按量供给食品,有食堂出入账目。
11.讲究烹饪技术,保持食物的营养,菜要先洗后切,急火快炒。食品的色、香、味、形符合幼儿需要。
12.按照卫生保健制度的要求,做好食堂、用具、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,做到无灰尘油腻。配餐间只能存放消毒过的餐具容器及熟食品。
13.注意个人卫生,操作时穿工作服、戴帽,入厕时脱工作服,操作食品前洗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