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林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责任制度
桥林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责任制度
1.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根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新纲要,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,制订个人教育教学工作计划,并
组织实施。
2.热爱幼教事业,热爱幼儿,坚持正面教育,对幼儿耐心细致,关心体贴,不恐吓、体罚幼儿或变相体罚幼儿,观察、分析并记录
幼儿发展情况。
3.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、卫生保健制度,指导并配合保育老师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,杜绝责任事故。
4.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,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,商讨结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,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人物。
5.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,参加教育教研活动,努力提高工作质量。
6.带头执行各项制度,定期向园领导汇报,接受其检查和指导。
7.合理的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,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,组织各项活动,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、行为、学习习惯。
8.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