浦口区责任督学督导工作——十一月(主题和方案)
浦口区幼儿园责任督学十一月份挂牌督导工作方案
一、督导时间 2019年11月
二、督导任务
1. 检查十月份督导整改情况;
2. 督查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园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;
三、督导流程
(一)常规督导
1. 亮证;2.察看学校门卫室;3.查看责任督学公示牌;
4.巡视校园; 5.巡课;6. 听课1节并评课;7. 访谈园长、教师。
(二)督查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及园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
1. 检查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;
2. 检查园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工作资料;
3. 访谈园长、教师。
四、督导要求
1. 责任督学可根据责任区学校的实际,对本方案进行个性化调整。
2. 各幼儿园提供办园行为自查报告和相关台账资料。
3. 责任督学于11月15日前完成督导工作,做好记录,及时报送督导报告和问题清单。
4. 督学联络员于11月20日前报送督导信息,11月25日前上传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。
浦口区教育督导室
2019年10月29日